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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中阳县被拆迁户强烈要求给予合理补偿

来源:本站|发布时间:2025-09-10|浏览次数:14

近日,吕近梁市中阳县宁乡镇霍德光反映,十年前,翻砂厂、桥坡的两处房产被强制拆迁,至今没有拿到补偿款,也没置换。为此请求新闻媒体给予高度关注,呼吁执法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给予关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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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霍德光介绍:1996129日,向矿产资源局交了管理费、农建费34800元,2013年向矿产资源局交了桥坡底测绘费33元,两块宅基地总共186平方米,据业内人士当时估计值30万左右,被拆迁后,一直没给合理䃼偿,经过多次催要,就是不给,后来在没有公示和告知的情况下说审批的手续作废了,行政审批的手续怎么能说作废就作废了呢?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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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可气的是霍德光夫妇在中阳县档案馆调取证据时,发现一份编号为c4944的档案材料竟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张翠萍,档案里面却有一份中阳县下枣乡张翠平的档案,前者是女性后者为男性,这就“张冠李戴”了?还是有人故意混淆黑白?

张翠萍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,不得不走上了维权之路,政府上下级的相互推诿踢皮球,来自社会的冷潮热讽,使自已及家庭成员难以正常生活,总感觉抬不起头。对于这件事拆迁不给合理补偿,咨询过多家律师事务所,请教过知名律师都认为政府的领导是不作为的表现,是据不执行政策的领导,说的恰当一点是一个不称职的干部。

2005年交了审批费用,严格按照办证程序办了许可证。我国《城乡规划法》20071028日有明确规定,所以霍德光的做法合情合理合法,具有法律效力,决不允许任何团体或个人无原则撕毁。《土地管理实施条例》依法取得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附属设施受到法律保护,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。霍德光介绍,自从被拆迁后,相关部门拒不依法办事,而是践踏群众,把拆迁户当猴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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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此,呼吁相关部门,高度重视群众呼声,认真执行党的政策,扎实把拆迁户霍德光的事情办好,真正把党的关怀送到拆迁户的心坎上。关于中阳县霍德光拆迁事件本网将持续关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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